根据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<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京教学前〔2019〕1号),经幼儿园自评、区督导评估、市级审核,市教委对北京市朝阳区求实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结果给予拟认定。
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。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20日—2023年3月31日
邮箱:dpk522@bjchyedu.cn
电话:85851193
朝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
2023年3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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